演员工作:演员方同意遵守甲方之安排,参与该剧剧本研讨会、试装、试拍、定妆、拍摄、配音、宣传、【 】等与该剧有关的工作。
筹备工作:演员方应在该剧拍摄期限开始前,应甲方要求参加试装、定妆、试拍、剧本研讨会等筹备工作,甲方对演员方在该剧中的人物造型(包括化妆、发型、服装、道具、配饰等)有最终决定权。
拍摄工作:演员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准时到达拍摄地点参加该剧的拍摄,优质、专业、高效地完成角色的演出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如拍摄期间因演员方迟到等演员方原因造成拍摄延误,演员方应配合顺延拍摄时间,保证足够拍摄时长,完成剧组拍摄需求。
配音工作:演员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该剧的后期配音及相关后期制作工作,如演员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未能按时配音或配音质量欠佳等)完成配音工作的,演员方同意甲方有权为演员方出演角色选择专业配音演员进行配音,相应成本(如配音酬金、差旅、食宿等)由演员方承担,或在支付给演员方的片酬中予以扣除。
宣传发行工作:演员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对该剧的宣传、发行工作,参加宣传照片、海报、视频、花絮、预告片等的拍摄及制作,应甲方要求参加各项国内外的宣传、发行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机仪式、首映礼、发布会、宣传活动等,演员方参加国内宣发活动不少于【 】次,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等由甲方与演员方提前沟通并决定。
补充工作:演员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前期拍摄工作后,如因有关部门审片修改的要求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对该剧进行补拍、补录等工作时,演员方应予以配合完成。如补充工作在【 】日内完成的,甲方无需另行支付酬金;如超过【 】日,甲方应按每日【 】元的标准向演员方另行支付酬金。
演员工作期限:
拍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周期中的【 】个拍摄工作日(以下简称"拍摄期")。演员方根据剧组通告单到场并完成一天拍摄工作的视为1个拍摄工作日。基于影视剧拍摄的特殊性,如遇法定节假日,演员仍需配合完成相应拍摄工作,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拍摄期仅为演员方参加正式拍摄的期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前期筹备会议、体验生活、研讨剧本、试妆、定妆、拍宣传照、配音、宣传推广等工作)不计入上述期限。演员方最迟应于开机【 】日前到达剧组。
2)预计开机时间:【 】年【 】月【 】日。根据该剧筹备情况,各方均同意开机时间可提前或延后不超过【 】日(包括第【 】日),拍摄期限亦做相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为此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在本剧拍摄期间,演员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确定必须要参加的活动(详见附件),甲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原则上不应在该段时间为演员方安排拍摄工作。如因开机日期或拍摄期限变化等原因,甲方需在前述演员方已确定的活动时间安排拍摄工作的,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拍摄日工作时长:演员方每个拍摄日的工作时间(从化完妆到达当日拍摄地时起至完成拍摄时止)不超过【 】小时,甲方保证演员方每个拍摄日内应有至少【 】小时的休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演员方拍摄时长的,甲方应及时与演员方沟通并友好协商解决。
工作安排通知期限:甲方应提前【 】通知演员方有关筹备期、开机、配音、宣传、补拍、重拍等工作的时间、地点、安排等事宜,以便演员方协调档期。
拍摄地点:主要拍摄地点为【 】等,或甲方根据拍摄需要而确定之其他拍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