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五,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周末的作文《我真高兴》,我一看,想,该写什么呢看?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怎么写呢?可是,我在路上就找到了我的题材,帮助,助人为乐人嘛!
高兴,有的时候是发自内心的,这是因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事情,让他奉献出了真正的高兴。我想这个人的高兴,是毫无意义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高兴,每个人都会,可是,要真正有意义的呢?会有几个人。
那时放学了,我走在我回家的路上,突然之间,我看见前面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奶奶,从她的口袋里,两张鲜艳的两百块钱窜了出来,掉在我眼前的脚下,我捡起这两百块钱,心里很犹豫,是捡起来还给老奶奶呢?还是自己用呢,自己用了,我就可以买到我心想已久的系列套书,还可以请同学,还可以买很多吃的,何乐而不为呢,还可以……
可是,见到人家的钱,不给回人家,是缺德的做法,爸爸经常教育我,见到别人的东西,不可以占为己有,要做一个还回物品给人的人,有一句话说的真的很对"人穷志不穷",不管我家穷不穷,我都得要有志气,更何况这是一位年迈的老奶奶,不还回给她,可能这钱对他很重要,是救命钱,当我看到她穿着,的确有点寒酸,而且拐着拐杖,迈着艰难的脚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着,我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再看他的脸,流露出一种眼神,那种眼神真的让我感到自己真的很无情。
于是,我做好了决定,手里拿着那鲜艳的两百块钱,跑到老奶奶的面前,说:"老奶奶,你掉了钱",边说边把钱替给她,她高兴的把钱接了,眼睛流露出一种很感激的眼神,"谢谢你"她感激的说,突然之间,我的心里冒出了我从来都没感受过的一种感觉,我很高兴,那种高兴,是比平常要好10倍。
高兴,当你真正的发自内心的,虽然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他也会让你感到无比的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