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为止,甲方负责因甲方要求而产生之乙方到剧组往返车票费用。乙方到组后需全职为本片服务,乙方在组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参与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原单位、任何公司、私人团体等)的工作(包括义务性质的占用时间)。
3、乙方如在工作中对甲方的处置存在异议或有意见时,可采取口头商议、书面反映等方式解决。不得采取公开矛盾、散布不满情绪、消极怠工等不当方式。
4、合约期间,乙方必须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不得借甲方或本片名义作任何借贷,或令甲方及本片名誉及财务上遭受损失。如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及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绝对遵守甲方所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指派之一切工作。甲乙双方如因创作问题发生矛盾时,应认真研究、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方案。乙方应予以理解和配合执行。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应随时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及畅通的通讯方式,使甲方在任何时间内能与乙方联系或发出通知。
7、如乙方在受聘期间不能胜任,或其他原因对项目造成影响或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变更乙方工作,或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合同一经终止,因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义务, 根据其对剧组工作的影响程度,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乙方保证在合约期限内绝对按甲方要求及时到位,任何误场都将被甲方视为严重过失。如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酗酒,赌博,斗殴,不服从甲方管理,以至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并对摄制组产生不良影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9、合约期间,乙方的工作全部由甲方统一安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剧组。并且,不经制片人同意不准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如乙方确实有重要事情,需暂时离开剧组,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在不影响拍摄工作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离开。乙方违反该条款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产生之一切费用,其费用甲方不予报销。
10、乙方在甲方租用的场所内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租用场所内物品的损坏、破坏等问题,由乙方担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甲方租用的场所(宾馆、饭店等)内丢失个人物品或由乙方负责保管的甲方剧用物品时,乙方应承担损失负责赔偿,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租用场所的管理部门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11、合约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所指定之保险公司的赔偿条款及金额,并无异议。乙方在组工作期间因本剧拍摄工作所致人身意外伤害医疗所需之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如乙方因本工作之外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病超过3天不能继续承担本职工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在结束工作之时,应将项目公有财产向甲方办理移交,甲方款项购买的及甲方交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乙方不得以受聘工作名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购买物品据为己有。若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在移交工作完毕后,方可领取全部酬金。甲方特别声明:按照剧组工作的特殊性,合同期内一律不过节假日,乙方应予理解和服从。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剧组使用之甲方车辆,由剧组统一调度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他人调度使用,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须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