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乙方将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亩流转给甲方用于种植年糕专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需扩大种植面积另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田间管理,确保稻谷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甲方负责稻米品种确定,稻谷质量的验收。
第三条 年收购数量:______吨稻谷。具体数量不得超过10%,遇实际减产时,以实际收成为准。
第四条 土地租赁费、种植费、种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种植过程中所造成的问题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 稻谷收购价格:当年宁波市出台的晚稻收购价上浮2%。
第七条 暂定稻米品种:宁03-88。如需更换,由甲方再另行确定。
第八条 稻谷外观要求:无黄斑、黑点,杂质含量少于。
第九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并晒干后运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厂,待验收合格后称重入库。
第十条 运输费用及装卸:甲方承担_______斤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检验方法 水份:快速水份测试仪检测:最高水份不得超过18%。
第十二条 甲方可拒绝收购乙方因倒伏或发热而影响质量的稻谷。
第十三条 在稻谷收购期内,因自然天气等因素,影响稻谷收购、晒、晾时,甲、乙双方可相互协调,进行收购。
第十四条 货款结算方法: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当日用现金支付货款。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时间、数量、质量提供专用稻米,按总收购价3%赔偿甲方。
2、除双方约定条件外,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其它异常表现,甲方可拒绝收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履行付款条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按余额的3%赔偿乙方违约金。
第十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种植、收购条件可免责,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_合同法)诉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慈城镇农办一份,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