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初期坝(或干式堆存尾矿库的拦挡坝、一次性筑坝的一期坝)型式、结构参数、坝基处理、筑坝材料及筑坝要求等。
⑴说明后期筑坝所采用的筑坝设备、材料、坝体型式、堆筑要求及坝面防护设施(堆积坝护坡、坝面排水沟、坝肩截水沟)等。
⑵对于上游法尾矿筑坝,应说明尾矿堆积坝平均坡比、子坝堆筑型式及堆积坝上升速度等。
⑶对于特殊地形条件和采用中线式、下游式及一次性筑坝分期建设的尾矿坝,应说明后期坝各期的建设时期、坝坡坡比、筑坝材料、坝基处理及筑坝要求等;利用尾矿建设后期坝的应给出尾矿量的平衡计算;利用废石建设后期坝的应给出废石量的平衡计算。
⑷干式堆存的尾矿,应说明干式尾矿的排放和堆坝方式,干式尾矿的平整和压实要求等内容。
说明副坝(挡水坝)型式、结构参数、坝基处理、筑坝材料及筑坝要求。
⑴尾矿坝的稳定性分析应根据尾矿库在运行期的等别情况,在各等别情况下选取典型运行期分别计算分析。
⑵简述计算断面概化的依据,各运行期各种荷载的组合,选取的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⑶简述渗流计算公式及分析方法,对于1级和2级尾矿坝还应做专门渗流模拟试验,根据计算结果确定坝体浸润线的埋深是否满足渗流稳定和最小埋深等安全构造要求。
⑷进行尾矿坝抗滑稳定计算,给出典型计算剖面的稳定计算简图,列出尾矿坝在各运行期各种计算工况下的安全系数及与规范要求的符合性。
⑸对于副坝应根据副坝的坝型进行相应的副坝稳定性计算。⑹根据尾矿坝的级别及尾矿库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尾矿坝的动力抗震计算;根据计算结果说明尾矿坝(副坝)的安全性,并给出尾矿坝坝体设计控制浸润线。
说明尾矿库的防洪标准,应根据各使用期的等别、库容、坝高、使用年限及对下游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设计规范进行选取。
说明洪水计算所采用的基础资料、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水文参数的选取,对于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宜取两种以上计算方法进行洪水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
根据地形、工程地质条件及尾矿库筑坝方式和调洪计算结果,选择防排洪方式(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隧洞、排水管、溢洪道、消力池、拦洪坝、截洪沟等),确定尾矿库防排洪系统的布置、防排洪构筑物的断面型式及主要结构尺寸。
⑴在各等别情况下选取典型运行期,根据尾矿的粒度、放矿方式确定的沉积滩坡度计算出调洪库容,采用水量平衡法进行调洪演算,给出调洪计算结论。
⑴说明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及所处地区情况设置尾矿库泥石流防护设施、库区滑坡治理设施、库区岩溶治理设施、高寒地区的雪崩防护设施,给出相应设施的布置、型式、结构参数、基础处理等要求。
⑴说明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的设置情况,应包含库区气象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库水位监测、干滩监测、坝体位移监测、坝体渗流监测及视频监控等,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应当设计在线监测系统。
⑴说明尾矿库库底及尾矿坝坝体排渗设施的布置,排渗设施的型式(贴坡排渗、自流式排渗管、管井排渗、垂直-水平联合自流排渗、虹吸排渗、辐射井、排渗褥垫、排渗盲沟<管>)及排渗设施的建设时期等;结合渗流分析说明排渗设施的设计是否满足尾矿坝坝体控制浸润线的要求。
⑴对于干式堆存的尾矿库,说明干式尾矿运输的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⑵采用汽车运输时,应说明运输线路的布置、设备的型号和规格、安全护栏、挡车设施、汽车避让道、卸料平台的安全挡车设施等。
⑶采用皮带运输时,应说明运输线路的布置、设备的型号和规格、系统的各种闭锁和电气保护装置、设备的安全护罩、安全护栏、梯子、扶手等。
⑴对于库内有回水浮船或运输船的尾矿库,应说明保护船只及船只上工作人员安全的设施,包括安全护栏、救生器材、浮船固定设施、电气设备接地措施等。
⑴说明尾矿库的交通道路布置情况,包括库区巡查道路,尾矿坝、排洪系统与值班室及外部道路的连通道路和尾矿坝应急上坝道路等。
⑵说明尾矿库通信设施设置情况,包括尾矿库生产作业人员、巡视人员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信配备情况。
⑹对于堆存有毒有害尾矿的尾矿库,应说明库区安全护栏设置情况,防止无关人员及牲畜入内。
⑴说明尾矿库库区及周边应设置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标志,包括尾矿库、交通、电气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