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位合同取向,需要掌握好几个平衡,即合同质量与现实利益的平衡,理想与现实之间进行平衡。
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往往取决于双方在交易中的地位,面对资源垄断型的手有时只能无条件接收对方的合同条款。
(2)严密性与可操作性的平衡,严密性越强合同中设置的假设和处置条款就越多,履行难度增加,管理难度增加。
合同可操作性强调合同约定,要方便己方执行、操作,尽量避免过度繁琐该执行带来的不便,更要避免造成己方违约。
(3)己方利益与对方利益的平衡,交易双方都想要更多的限制对方的权利,减少自己的义务。
如果双方能达成交易,签订合同就必须达到利益平衡的状态,这个平衡状态的双方权利义务的集合就是合同,许多成功的企业在建立客户关系时,非现注重双方利益平衡,如果自己定制的合同条款太苛刻,可能把客户吓跑。
(4)专业性和可读性平衡。起草合同尽可能要用通俗易懂、短小精悍的语言描述,过于深奥繁琐的语言,会给阅读和理解带来不便,从而影响合同履行。
掌握好这几个平衡后就要确立合同的基本模块了,可以按合同基本条款划分组成模块,也可以按履行顺序组成模块。
如按合同基本条款划分组成模块,交易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复杂的合同可设立第二层、第三层标题,履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这三个部分扩展、细化的余地很大。
如按履行顺序组成模块,这种方式较直观,按照合同履行不同的阶段划分合同的各个模块,然后将特别约定等内容放在后面。
也可以根据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先后顺序,一环一环的排列,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法建立合同的第一层模块,合同模块划分取决于实际需要,标题体系只是对模块内容的提炼总结。
合同基本模块的拓展,采用模块无关性原则,合同分为第一层模块,第一层模块内容细化为第二层具体模块,再将第二层模块细化更细小的模块。
严格界定每个模块的具体内容,每个模块在整个合同中,只具唯一、独立的功能,各个模块没有关联性,各个模块各司其职。
比如在产品质量标准模块中,只谈产品质量标准,在产品验收程序模块中只谈验收方式,在争议解决模块中只谈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处理。
切断各个模块之间内容上的关联后,可以有效避免合同条款间的冲突和干扰,如扩展合同基本模块,第一层模块划分出来后根据实际需要一层层往下细化。
如质量条款可以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验收条款可以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等,
当第二层模块设计完成后,下面的工作就是根据底层模块的标题,写出具体约定的内容,精确按标题体系。
第一层各个模块一般都要标出具体的标题,第二层模块是否需要标题是合同具体情况而定。
如合同篇幅较长第二层标题也应标出,这样方便审查修改合同,如果合同篇幅很小有时第二层模块无需设立标题,甚至第一层模块也无需设立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