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窗产品出厂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并在工地进行二次产品验收。甲、乙及监理方三方共同对所有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甲方、监理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
3. 当为了保证外墙饰面砖的整块,需要改变洞口尺寸时,应先征得或建设(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4. 门窗在工地堆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放置垫木且应立放,立放角度
5.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铝合金门窗表面的水泥砂浆、密封膏等,以保护表面质量。
6.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7. 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了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8. 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外框与洞口应采用弹性连接牢固,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内。
9. 铝合金制作装配时横向及竖向组合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式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并用密封膏密封。
10. 安装密封条时应留有伸缩余量,一般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贴牢固,以免产生收缩缝。
11. 若铝合金门窗为明螺丝连接时,应用与门窗颜色相同的密封材料将其掩埋密封。
12. 安装后的门窗必须有可靠的刚性,紧固件距角端为150mm,中间间距不得大于500mm,不得钉在砖墙上。
13. 铝合金门窗关闭要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14. 铝合金门窗的附件要齐全,安装位置要正确、牢固、灵活实用,达到各自功能,端正美观。铝合金的推拉(开启)力矩不得大于施工规范的规定。
15.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堵塞爆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堵塞材料、方法要符合设计要求。
16. 门窗外观应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和无气孔。
17. 铝合金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实测合格率应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