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四及时"工作标准:对现场职工出现的身体不适等现象及时为其供给服务和帮忙;小药箱药品欠缺时及时补充,以方便职工因急需能随时使用;现场职工劳保用品短缺时,及时与材料协调,解决补发;进入炎热天气后,及时与食堂协调联系,适时为现场职工配送绿豆汤。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宣传夏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和防暑降温知识,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克服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暑季以来,公司认真组织了防暑降温工作检查,对重点岗位、重要部位和主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在高温期间,公司加强和完善了中层管理干部值班、领导进行带班制度。加强巡回检查,做好高温酷暑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三是严格实行高温时段工作制度。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公司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在作业场所、休息室等配置了防暑降温用品和通风设施。当室外温度超过35℃以上时,不安排员工在露天作业,以免发生事故。
四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各岗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以及防暑降温用品的需用量,及时计划采购进行发放。夏季来临时,发放风油精盒、白糖、瓶装矿物资水、桶装矿物资水),并每一天按时对车间、岗位进行送茶水、饮料、绿豆汤等。
五是做好设备及仓储设施的降温工作。对室外日照的设备、阀门、管道等做好保冷保温工作。根据高温的变化,及时调解好工艺冷却水用量,保证设备在常温下运行。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和仓库的通风、降温、防潮等设施进行了完善。
_、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
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