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作为"十二五"期间我省唯一一家推荐单位,市委、市政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全市各有关单位也肩负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和市残联年内多次会同各有关单位召开无障碍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将建设和改造任务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市政府办公室迅速建立了连云港市无障碍环境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证无障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在集中创建阶段努力构建统一协调、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在集中创建阶段,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创建工作42家成员单位遇到整改重难点也能够相互协调,保证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才能从全局上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避免"建后再改""建后不管"等浪费现象的发生。因此,我局在积极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并出台《连云港市区无障碍环境发展规划》,会同规划部门联合印发《连云港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在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设施、人行道、城市绿地、交通设施、居住小区、福利服务设施等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从宏观指导到具体监管方面把无障碍建设内容纳入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促进了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照无障碍规范及创建文件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能管辖范围内无障碍环境数据认真统计,仔细填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分类理整理,汇总装订,并报送省住建厅初步审核,根据省住建厅反馈意见,组织相关专家对填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察,分类统计,逐步完善。通过摸底自查,在整改阶段基本能够对市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保证了整改阶段的任务目标,在整改过程中,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建设。
通过前期统计调研,各单位责任明确、有的放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关于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的通知》、《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库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各单位协商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连云港市创建国家级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确定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及职责,各单位之间也建立了分工负责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收集统计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在集中创建阶段,各成员单位能够按照方案各司其职、分工明确、顺利推进。
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学校、社区、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必须按《住房城乡xxx等部门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无障碍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无障碍建设的要求严格审批,对不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目前我市市区所有新建道路缘石坡道设置率达到100%,既有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