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党支部负责人应认真回顾总结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为3人,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支部委员会为1人,各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各支部委员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新组建的党支部由支部负责人征求党员意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4、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5、改选结束后,各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