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2、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4、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及时总结、调整公司的营销工作,乙方承诺确保公司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年度达到年销售额万元以上。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在x省x市( 区 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 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x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ikoto-boss"品牌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ikoto-boss"品牌加盟店在施市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ikoto-boss"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有三月考核期,平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ikoto-boss"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1、货品名称:"ikoto-boss"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之北京生产的货物。
鉴于:
1,甲方-北京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是美国品牌 .意大利6mia.等品牌在_的拥有商,是这几大国际品牌的国内总代理,全权负责中国市场的推广及产品销售事宜。并拟在中国各主要城市授权经销这几大品牌。
3,甲乙双方就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和条件见下文所述。
在协议中除非另有要求,则下列名词和表述应被理解严格的含义:
( 1 ):指定产品:是指北京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内衣,睡衣等系列产品。
( 2 ):指定区域:是指甲方授权乙方进行产品销售的区域,根据本协议,甲方的授权区域为:;
( 3 ):独家销售。指销售方所享有的经销权为在指定区域内为独家的,是排他性销售。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在指定区域自行销售本协议指定产品,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销售本协议指定产品。
第二条:授权
在加盟后,甲方授权乙方为在指定区域指定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接受此项授权书,并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条件销售产品。
第三条:代理销售方式
( 1 )乙方根据本协议授权,在指定区域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建立指定产品的专卖或商场形象专柜;专卖店需在指定区域城市的繁华地段内,面积为30平方米以上(含30);形象专柜需在当地的高档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