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议名称:《"驾驭时代,快捷商机"客户推广会》 2、 参加人数:预定200人
1、会议时间:从 20xx年11月8日13时30分始至20xx年11月8 日16时30 分止。 2、会议地点:上海市汶水东路670号105室 3、服务要求:
(1)会议的各项服务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体内容为准(详见附件1)。 (2)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69492元(陆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 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
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 其它约定:无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