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首先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简单的复核,如果没有大的错误,即可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有关图纸的差异较大,可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投标报价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标.由投标文件组成也可看出,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投标单位真正有了报价的自主权,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价办法,计算出投标报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影响因素和工程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便提出更有竞争力的报价.施工是实现建设项目的过程,造价的90%以上都耗用在施工阶段,因此,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希提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一环,要准确处理造价、工期和质量的辨证关系,把投入产出观念渗透到过程施工过程中,努力使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优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