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正确落实"双稳"政策,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信贷方针。各金融部门要客观分析池州经济形势,正确处理宏观调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861"行动计划池州工程,认真贯彻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池政办〔20xx〕4号),按照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的有关要求,把握好信贷投放结构和投放节奏,在保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信贷投入的同时,扩大对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均衡协调发展。要通过组织银企项目对接等活动,搭建银行与企业及项目主体之间的合作平台,继续做好银企对接签约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到位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银企双方的互信和互动。要努力争取城市道路、旅游开发、清溪河综合治理以及社会事业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适时推动银团贷款,强化银企互动、银银合作效果,实现金融与经济共赢。要发挥证券业的投融资功能,为企业开展证券业务知识辅导,助推池州企业上市进程。要发挥保险的保障与投资功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化解风险、保驾护航。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促进我市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当前,金融业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仍然比较多,如不良贷款反弹的压力较大,非信贷资产损失率较高;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大额授信和集中授信问题比较突出;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效率不高,风险管理比较薄弱;金融业自身素质还不能真正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等。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新理念,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要求,加强和改进金融业监管工作,建立和创新有效的监管制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清收、转化不良贷款工作,加大损失贷款核销力度,促进全市不良贷款继续实现"双降"。要坚持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并举,认真抓好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工作,提高风险发现、评估、预警和处置的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改善区域金融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提出了更新、更高、更远的目标,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高度统一。要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继续抓好信用社区、信用乡镇建设,面向公众和企业开展征信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建设良好的监管协作环境,人行要牵头组织,加强金融、保险和证券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人行、银监局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辖区内金融稳定协作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