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防输入、保重点"的原则撤销部分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保留入省公路通道和相关交通场站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对所有经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省外入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予以劝返;
▶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进一步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在第一落点的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签订承诺书,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点对点到达目的地,实施"7+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省外其他地区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正常通行。进入后主动报备,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各类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承办)单位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防控方案,控制活动规模,严格落实人员筛查、健康监测、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保持间距等防控措施,严防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传播。
1、全市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
教职员工、学生纳入常态化疫情监测范围,每月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自11月23日起恢复线下培训,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教育部门要求执行。
2、自11月23日起,解除退热药品销售管控。"一退两抗"药品实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需要索取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测量购药人员体温,并查验购药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
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近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方可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对异常购药人员,应劝导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采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3、全市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非必要不探视,原则上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谢绝探视。
4、全市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场地、住地的出入口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其从业人员就地生产生活,原则上不招揽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从业人员。
▶全市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集贸市场、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继续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发现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防控办,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全市景区景点、农家乐自11月23日起开放,但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演出活动继续暂停举办。开放后各景区景点、农家乐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开展跨省旅游业务返晋后,要第一时间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暂停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