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及运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的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对互助幸福院服务对象、服务宗旨、办院原则仍没把握住,前期申报项目时没有按程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精心调查摸底,大部分老年群众仍不知互助幸福院与敬老院的'区别。互助幸福院相关文件精神也没有传达至村,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行。
(二)场地越来越难以落实。因农村公共资产和闲置资产日趋减少,后续建设的幸福院越来越难以落实场所,以致鱼塘乡、下溪乡幸福院选址数次变更。
(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受"养儿防老"和居家养老等传统养老观念影响,部分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人不愿入住敬老院,除非身体或智力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
(四)设施设备不完善,入住率较低。因资金缺乏,敬老院设施设备较为简陋,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出现部分老年人入住敬老院后,又回家养老现象。
(五)专业护理人员严重缺乏。我区虽已对敬老院护理员开展多次培训,但现有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多数敬老院的护理员基本等同于炊事员,仅负责老年人一日三餐,尚未具有专业护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