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9:00——17:3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执行本协议的标准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对本协议所签的年保机器进行免费维修保养(如需换部件,部件费另计),不计次数。
(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4.甲方故障通知后,乙方要在标准时间上门提供维修,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维修或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进行维修。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
8.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如属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部件保修期为:从更换此部件起,两个月止。注:耗材如针、线圈、墨盒、喷头、铁粉、碳粉、曝光灯、硒鼓、色带、电脑软件不属于此保修范围。)
9.书面报告:在维修(更换部件)工作完成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被修复。
10.第三方面的雇佣,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使用被授权雇佣第三方(产品供应或直接代理商)执行乙方在本协议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
11.不予保修范围
(2)因未经乙方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