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审批、地质勘测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保*本项目已按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积极协助乙方取得各种项目建设经营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
四、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工期进度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方的前述活动。*方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方承担。*方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配合*方进入现场,以使*方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方对质量控制的检查标准是中华*共和国颁布的[工程质量标准^v^;
五、*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六、*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职权部门的关系并从职权部门获得批准;
七、*方有义务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种*批文;
八、*方负责项目实施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的协调,事先要与乙方进行商榷,协助乙方一次*办理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及办理相关的行政收费;
九、*方应确保使乙方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