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税收的征收确实存在不少问题。税收征管实践中存在协作不够、控管乏力、信息失真、稽查低效、服务欠缺等问题,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因此必须强化纳税人主动申报与税务稽查,必须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重点锁定高收入人群,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并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为支撑点,使我国个人所得税收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改善,GDP一直保持8%以上的持续稳定增长,这为税源扩大,税收增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0年全国税收总收入732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增速加快,增速较快的部分原因是2009年基数较低。其中,2010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同比增长,增速加快个百分点。税务系统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稽查查补收入创历史新高。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 万户,查补收入 亿元,入库 亿元,入库收入超过 2006 年-2008 年 3 年入库稽查查补收入的总和,比 1985 年全年税收总额还多。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有以下问题。
目前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户变为管事,往往因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分权制衡,有利于提高效能,符合未来发展方向。在目前情况下,单独就某一项业务来看,工作效率也确有提高。但由于目前三大系列职能分工还没有完全理顺,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税收管理的职能分解到征管查不同的机构,机构间职责范围难以划分清楚,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征收环节与管理环节职责既独立又交叉,职责界定划分有一定困难,征管查3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畅。管理环节的信息不是进行加工分析后及时、准确传递到征收环节,而是原封不动地将所受理的资料反馈给征收环节;征收环节也未及时准确传递到稽查环节,相互衔接不够。征、管、查分离的原意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查,实践中却变成征管与稽查相互脱节,征收环节录入的基础数据、资料不完整,不足以作为稽查选案的依据;而稽查查出的问题,责令调整账面留抵税款,往往也由于与征管脱节而导致征、管、查3个环节均未对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个人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是市场分配的缺陷,这种缺陷市场本身无法解决,需要由政府主要运用税收原则来予以解决。并且税收的公平原则强调按收益征税,依据能力负担,相同收入水平的人应相同纳税,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应不同纳税。依据税收的公平原则,社会上的富人占用了较多的公共资源,理应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这些人税收负担能力较强,也应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然而在我国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排第一的是竟是工薪阶层,排第二的是中国的外国人,第三才是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等。并且依据中国的财税专家分析,我国每个农民的税负要远高于城里人,城市里低收入者的税负也要高于城市里高收入者,我国最高收入户的税负差不多是世界最低的。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既有缺乏管理对象、税源不清楚问题,也有少数办事环节不健全、部分服务承诺得不到落实、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税务机关不了解真实税源,纳税企业不了解税收法规。税务机关的优质服务一定程度上停留在表面的微笑迎送上,没有从实质上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目前各地征收比较集中,一些地方由于征收和管理分离以及各自内部分工过于专业化,纳税人为解决涉税问题往往要跑不同的科室,给纳税人办税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一些地方目前未设专人负责税务咨询业务,纳税人对此有意见。税收政策咨询分散在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各科室,既增加了各科室的工作量,企业也觉得不方便,企业对政策变化不能及时了解。一些企业反映自身缺乏甄别具体税收政策是否适用本企业的能力,需要税务机关给予一对一的"保姆式"服务;要求基层税务机关将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及时向上级反映,为企业排忧解难。总而言之,对纳税人的服务水平、质量、深度都存在不少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