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落实_第128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对接要求,我县计划五年内对全县万亩可利用草原实行全部禁牧,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今年是第一年至关重要,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乡、村三级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责任人;完善各乡镇禁牧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大禁牧宣传力度;加大禁牧督查、执法和处罚力度,形成偷牧乱垦严肃处理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舍饲养殖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以禁牧工作促进全县舍饲养殖全面推行。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20XX年,我站将继续实行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禁牧工作与县、乡镇干部挂钩处罚的管理机制。在全县上下形成禁牧人人负责,偷牧乱垦严肃处理的工作局面。
2、加大禁牧宣传,促进工作顺利开展。禁牧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要长期实行的政策。加强禁牧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意义的宣传对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原有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禁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利用赶集、交流会等机会深入乡镇通过张贴标语、条幅,散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发到农牧户进行宣传;利用下乡检查等机会进行宣传。宣传禁牧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提高农牧民的思想认识水平。二是大力宣传舍饲养殖、种草喂养的好处。配合兽医站等站所定期深入乡村进行科学饲养技术指导,帮助农牧民搞好科学饲养,通过广泛宣传和指导,转变农牧民的思想观念,让农民真正体会到舍饲养殖的好处,变被动禁牧为主动圈养。
3、加强禁牧执法、督查和处罚力度,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一是加强禁牧督查。从全县放牧草原入手,对偷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有偷牧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罚,各乡镇建立禁牧责任人处罚制度,对发现的偷牧事件除对乡、村两级禁牧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草原监理员要天天出动,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偷牧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发现3次以上放牧者予以从重处罚,对生态植被破坏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放牧者刑事责任。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行为。重点排查黑山征地范围内非法开垦行为。与公安、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发现的非法开垦行为进行严厉处罚。跟踪查看处罚后整改及植被恢复情况,对于处罚后仍未限期整改的行为加倍进行处罚。
4、建立举报制度,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一是广泛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事件,要迅速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对于举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二是充分调动起乡、村两级禁牧责任人的积极性,对本地区偷牧乱垦行为能够及时发现。
5、探索实行禁牧与农牧民享受的补贴挂钩。乡镇在认真督查和处罚的同时做好偷牧和乱垦记录,对于在一年中发现偷牧3次以上或有非法开垦行为者,扣除其享受的各种待遇。(如:禁牧补助、良种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
6、加大舍饲养殖扶持力度,努力为养殖户搞好服务。今年,我们将建议县政府加大对舍饲养殖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分散的养殖户进行大规模集中饲养,建立大规模舍饲养殖基地;投入资金鼓励农牧民种草;建立禁牧补贴、饲草料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机制。
7、及时上报禁牧工作情况,对各乡镇禁牧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各乡镇在认真做好禁牧督查的同时,每月月底将督查结果上报县草原监理站办公室,作为对各乡镇禁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建议政府将"禁牧"工作纳入各乡镇目标考核,"禁牧"工作不合格的乡镇,不得被评为各项优秀、先进,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