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服务期限内每月12-15日共需4人x天的工作量(如遇休息日,时间提前)协助甲方审核、汇总全省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并及时解决审核、汇总系统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区县统计部门的报表数量、报送时间等因素,汇总、打印出评比结果;
3、服务期限内的全省事业统计年报布置会议时负责讲解软件操作流程并现场解决基层提出的问题,一共需2人x天的工作量;
4、服务期限内的全省事业统计年报会审会议时协助甲方审核,汇总全市事业统计报表,一共需3人x天的工作量;
5、服务期限内的全市统计年报会审会议结束至部全国会审会之前时间段内,帮助甲方审核、汇总全省事业统计报表,需10-15人x天的工作量;
6、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派出技术人员对区县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并随同甲方深入基层检查统计台帐建立情况,现场解决操作人员使用软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需20-30人x天的工作量;
7、服务期限内共需乙方提供服务为83-98人x天的工作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乙方予以协助,乙方将尽力配合;
8、协助甲方计财处其他财务方面的工作,如部门决算会审、经济普查以及其他财务报表工作。
1、提供乙方维护人员相应的工作条件便于进行维护、使用管理工作;
2、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为《事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正常工作提供保障;
3、定期对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便于乙方根据现象迅速做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乙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登记;
5、保守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及有关软件的技术秘密;
6、有权对乙方不履行服务协议条款的行为向进行投诉。
1、对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关于《事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请求,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3、对甲方人员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以提高甲方人员的应用水平;
4、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对甲方的财务或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
6、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的不合理服务请求;
7、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因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混乱的责任。
二、付款方式: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的%,即元,人民币大写:x至服务期结束前15日内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其余%即元,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