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太平路上的露天烧烤摊位吃烧烤被宰,有的游客一行13人被收取了18000多
4日,日照来青的游客韩先生告诉记者,10月 29日晚7时多,韩先生与几名河南的客户共13个人分了5桌在太平路上的
几家露天烧烤摊吃烧烤,这些烧烤摊前并没有标注每串烧烤的价格,韩先生询问价格的时候,摊贩也没有表明是以每
串收费还是以每串上的一块肉收费。到结账时,5桌分别被收取了大约400元、1480元等,最多的两桌被收了7000多
他们最多也就吃了几百串烧烤,怎么会收这么多钱,遂与对方理论起来。对方告诉韩先生,15元、20元并不是一串的
价格,而是每串烧烤上的一块肉的价格。韩先生和朋友认为不合理拒绝付款,但是,从附近出来几个人,一棍子打在
了韩先生一位朋友的头上,双方打了起来。 当晚,韩先生向中山路派出所报了案。经过派出所的调解,韩先生及朋友
支付了摊贩总共18000多元的餐费,而摔坏的物品由摊贩自己承担。由于担心挨打,韩先生与朋友赶紧离开了现场返回
有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两人结伴去烧烤摊来了盘花生米,来了几瓶啤酒,喝完酒,结账时,烧烤摊老板说:‘我们山
东人比较大方,啤酒就赠送了,来,数花生米。’!!!!"
由于此类事件在今年国庆期间发生的频率过高,各个相关部门也不知从何下手。
2日,济南来青的王先生也碰到了同样的遭遇。因为怕挨打,王先生没有与对方理论就离开了。3日,王先生与朋友来
到位于市南区中山路的市南区工商分局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一位工作人员答复王先生: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负
责。王先生又投诉到位于宁夏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会进行调查处理。
4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派出所,一位警官告诉记者,游客遇到的情况应当由工商部门管理,_门
记者又采访了市南区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沈女士告诉记者,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如果对方不是在工商局注
册的商贩,工商部门也没有办法。她还表示,占路经营露天烧烤摊位应该归城管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南区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将联系负责该区域的城管前去调查处理。在餐饮业出现此类情况,确属
奇葩。大虾38元不是一盘而是一个,烤串15元不是一串而是上面的一块。
温馨提示:大家在下次去山东吃烧烤是问清楚情况再下口,以免让别人把自己作为土豪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