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紧扣教育、预防、监督、奖惩等重点环节,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运作、监督有效的教育、预防、监督、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执法权在法律的轨道上规范、高效、阳光运作。
1、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方式。在一般性依法行政培训基础上,以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我办制订的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政管理行为。
2、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制度,三者紧密结合,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具体岗位。由党组组织,采取每周一交流、每月一抽查、每季一点评的工作推进措施,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工作实绩与年终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深入排查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20xx年计划出台《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后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跟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BT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等。在制度完善的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始终坚持抓好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不良行为记录和处理制度、招投标资料收集归档制度、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招投标工作人员和评委工作纪律、行政执法制度等,使招投标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的发展轨道。
4、继续探索招投标监管新机制,做到规范管理,依法监督,做到场内场外并举,招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国有投资工程上,针对目前规避招标、借资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三到位及招投标双方合同履约行为,大力推进资格后审力度,加强中标项目跟踪督查,强化场内场外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招投标执法检查,使建设工程项目做到应进尽进,严厉打击招投标市场的不良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促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