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开展滞后的县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学校集中式供水及涉水产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三)结合市卫计委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五)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加大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其放射诊疗行为,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或受检者的身体健康。
(八)结合创卫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处罚力度,重点是加大对"四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