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 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 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 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 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 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十八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