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老年群体办实事、办好事、献爱心。
10月16日,陈维建副市长在市民政局长和区领导的陪同下慰问了我区百岁老人王懋忠和区福利院,看望了老人并送上了慰问金。"敬老月"期间,区政协慰问了我区6名百岁老人,每人400元慰问金,区民政局慰问了全区100名特困独居老人,每人500元慰问金。各街道社区也开展了对高龄独居、特困、残疾老人的广泛的走访慰问活动,共计慰问人数3969人,慰问金额20.37万元。"敬老月"期间,以每人每月100元标准,为824名90周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2.4万元。两个军休所为50名年满70、75、80周岁的老人开展集体祝寿活动,各街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祝寿会40余场次,惠及10925名老人。
2、搭建平台,扩大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社区老龄协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学校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各部门、街道开展了各类登高、游园活动30场,参加人数6609人次;举办不同层次的各类演出68场,参加人数20497人次;举办老年书画展23场次,参加人数2963人。由区委、区政府主办,区老龄办承办,区人保局、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协办的,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演出,于10月15日在静海寺广场举办,约有1000名老人观看了8支老年文艺团队的精彩表演。区老年书画研究院在绣球公园长寿阁举办了"庆重阳书画展",参展作品65幅。今年在首届省老年书画展中,我区老年书画研究院王自能老同志的画作《人民的总理》获得一等奖,东井亭社区老年学校选送的《心宽能益寿,体健抵万金》书画作品获得了三等奖。今年区体育局承办市老年人体育节羽毛球团体赛和乒乓球选拨赛,丰富了老年人的体育生活。
3、评选表彰老龄先进。在"敬老月"活动中,为了激励在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老龄委表彰了区人保局等1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姜秀云等10名孝亲敬老之星、左长平等10名老有所为之星、姜家园社区等10个先进老年人协会及孟鑫华等10名协会会长。并对先进单位和人物的事迹进行整理和宣传。
4、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各部门、街道开展老年法律维权知识讲座,举办讲座24场次。10月份"市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站"授牌及签约仪式在我区线路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行,市、区老龄办及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法律援助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讲座、调解纠纷、为困难老人代理官司等服务。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老人咨询122次,法律援助36人。
5、开展助老结对志愿服务。组织对社区空巢、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常年开展结对志愿服务,上门陪老人聊天、做家务、代缴水电气费等,重阳节期间发动社区党员、骨干上门为老人"办实事、献爱心"活动。军休一所原海军"四一四"医院的退休干部组成的"军旅医疗队"为社区老人进行义诊。学生及青年志愿者走进福利院为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全区480名助老志愿者为985名老人提供了服务。
6、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利用"敬老月"平台,加大对人口老龄化形式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老年群体;宣传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宣传老龄工作"六个老有"工作目标,让老年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发展老龄事业的决心。利用社区板报、画廊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舆论氛围,强化全社会的爱老敬老意识。向社会宣扬"孝亲敬老之星"、"老有所为之星"等模范老人的先进事迹,树立敬老楷模。下关百岁老人的媳妇肖利平的敬老事迹感人,多次被《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区老龄办推荐其申报全国孝亲敬老模范。敬老月"期间及时向社会媒体宣传下关老龄工作成果,先后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老年周报》刊发信息8篇;加强网络宣传,及时在南京下关网站民政动态中更新,录用信息6条。发放"安康通"、"人寿民安"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册,加强服务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