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服务"零距离"。建立上门服务制,与上规模企业、施工现场、砂场、采石矿、货场等建立联系制度,主动上门服务,变事后查处为事先控制,加强源头管理;健全利民服务制,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打电话、复印资料服务,对在本市内运输不可拆卸大型设备的超限车辆,根据需要提供免费派车护送服务,对在上路巡查途中发现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尽力提供方便及服务;实施下班延时制,凡是下班而未结案的,一律延时下班,实现零距离、无障碍、随到随处理,做到让群众满意、方便;建立迅速反应制,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道路阻塞的,支队和各大(中)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履行职责,并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险情;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零距离,支持和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及时清理路面堆积物、非公路标志标牌,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路政案件处理"零拖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对路政许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国、省道的路政许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向路政支队预报,简化审批程序,或者派车送支队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农村公路路政许可在接到申请书后当天或者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尽量使申请人满意;对市政府"明星企业"或市领导定点联系的企业,路政部门将向其办理"路政绿卡",实施"绿色通道",进行特事特办;对证据保存暂扣的车辆或者有效证件,因涉嫌违法违章行为,按法定程序、时限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在下班前能处理决不无故拖到第二天或者无故拖延处理时间。
路政事项咨询"零差错"。对广大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函等方式对公路路政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路政许可事项等一系列内容提出的问题或者要求咨询的,做到及时、准确无误,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或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登记内容、姓名、地址、电话等,向对方说明原因,对来访者口头答复,对来电来信、来函者以书面形式及时答复。对不属于路政管理范围的不拒绝,不说不知道,负责给予咨询、指导、并引导对方到相关部门,或者帮助办理,直至事情办好,问题解决。
路政执法行为"零投诉"。坚持亮化执法,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身份公开、处罚标准公开、处理(罚)结果公开、执法规范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等"八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制监督的民主监督、媒介的公开监督、群众的公平监督;杜绝玩忽职守、不办人情案、不办错案,做到有错必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