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动手,另一方未动手的情况,对动手的一方处罚500元,并承担对方所有医疗费用,对动手打人者直接交保卫部处理。
2.凡是双方都动手打架者(动手不分先后),各处罚500元,并对双方立即停职交保卫部处理。造成损坏财产的,照价赔偿!
3.凡是多人打架互殴现象的,一经查实,不论人数,各罚款500元。
4.凡是叫厂外人员到生产场所聚闹、敲诈、欺负、报复本厂员工等行为,一律报案处理,并有权组织人员自卫,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在生产场所聚众打架斗殴闹事的行为,负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他人员处留厂察看六个月以上处分: ①不服从管理,纠集多人聚闹、打击报复者或不服从管理动手打人且情节恶劣的②到他人岗位打架斗殴闹事的; ③纠集厂外人员到生产场所聚闹、敲诈、欺负、报复本厂员工等行为的。
7. 在生产场所打架斗殴闹事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①致人轻伤及以上; ②致在线设备运行中断或影响生产; ③致公司财物损坏价值元以上; ④在下列场所打架斗殴闹事的:变配电站、高低压配电房、调度室、煤气站、一次风机房、高炉风机主控室等。
8.单位职工有违反本规定被处罚款的,处作业区500元罚款,处作业长及书记各200元罚款,其他中干罚款100元;单位职工有违反本规定被处留厂察看及以上的,处作业区1000元罚款,处作业长及书记各500元罚款,其他中干罚款300元。
10.特殊情况,证实属于正当防卫的一方予以酌情处理,具体定论依有关部门裁定为准。
1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定不符合的依本规定;本规定与公司规定相冲突的,按公司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