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同一强度级别的混凝土应采取同一颜色的集料,所用水必须纯净且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1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5. 10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 2 乙方应有专人负责混凝土生产、前后^v^系、试验和计量工作。乙方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 。
8.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9. 3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10. 5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1. 1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的需要,并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负责。
12. 1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3. 2 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4. 4 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的原始数据;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15. 10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6. 9 若需泵送则泵管安拆由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派人安拆,浇筑混凝土时乙方应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协调混凝土供应工作。
17. 2混凝土方量结算: 以甲方签收的乙方供货单所记载的数
19. 2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 调整,调整方式为: 。
21. 8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的法规,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22. 11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4. 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使用要求,未将原材料复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给甲方查验,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8. 5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9. 5 乙方应在供应中派人24小时在甲方工地现场协调工作,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的指挥,对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的要求应予以充分配合。
30. 2 验收时刻:运输罐车进入浇筑地点后签收;
31. 13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v^,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2泵送施工时,指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拆卸、保管泵管,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33. 1 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含入模在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如泵送则价格上调 元/立方米。
34. 2 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35. 7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 6 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37.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且经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38. 2 乙方保证各种原材料的储备充足,并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原材料检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应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对原材料质量不定期的抽检。
39. 1 验收方式:依照乙方供货单逐罐验料并签注运输车
41. 12 在涉及到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42. 2 每批次浇筑完工 天内,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核算签认。
43. 1 甲方于当月的 号前向乙方提供下月使用计划,每次提前 天预报使用混凝土标号、用量、地点及时间至乙方,浇注前提前 小时正式通知乙方开盘时间。
44. 14乙方必须满足甲方业主和监理的有关要求。
45. 1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46. 3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47.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累计逾期时间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8. 3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49. 1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商品混凝土运输便道以及电、水条件。
50. 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51. 1甲方指定1名生产调度与乙方联系。甲方联系人为 ,联系方式: ;
52. 6 根据甲方需要无条件地投入足够的机械设备,保证备足拌合站( 套),输送车( 台),输送泵( 台),水平距离大于 m、垂直高度大于 m泵车(至少1台), m以上的泵管,原材料,人员,备用动力电源及设备故障补救措施等,保证甲方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53.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相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54. 12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55. 3 交货方式: 。甲方在商品混凝土入模前,一切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56. 3 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检验其相应的性能并在混凝土浇筑后 日内向甲方报告相关资料;甲方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取样和成型中,乙方技术人员应在现场配合。
57. 3 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58. 1 混凝土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符合: 。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60. 6本合同质保期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终身负责。
62. 4 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