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要以知促行,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要牢固树立崇规、守规、执规意识,铭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用党的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增强党性观念。在党的十八届五次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严格自觉的纪律来自于高度的思想觉悟,体现为强烈的党性观念。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反纪律规定,与他们党性观念不够强有关。
有的一味强调部门、单位利益,以特殊为借口,合意的就作为,不合意的就慢作为、不作为;有的以法规条例规定为由,这也动不了,那也不能动;有的打"擦边球",搞变通,不该办的办了,不该说的说了;有的为了个人私利,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等等现象,充分暴露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化,规矩意识缺失,个人主义膨胀,理想信念偏移。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中,切实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向党中央看齐体现在思想、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克服特权心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纵观我们的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也有自觉不自觉的权力机关思想作怪的现象,如近日有的地方"取消公务员休假"一再上演,引起媒体评论,"官员满脑子人治思维"。
从主观因素看,还是一些地方官员素质较差,权力任性的根本表现。纵观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重拳,不可谓不严,特别是"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政策,更是彰显了中央层面反腐败的决心。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者有之,自恃人脉广,树大根深、有背景,进而为所欲为、不加收敛;还有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有的一些党员干部在入党之始,还能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敢违规犯纪。
讲规矩、有纪律,必须校正思想偏差。党章对党员要求,"除了中国共产党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有的不能正确地认识讲规矩、有纪律和权力自由的关系,人为地把讲规矩、守纪律与工作创新、为民服务对立起来,只要个人权力"自由",不要组织纪律,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些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强,这与他们的思想观念偏差有关。
一些人信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滋长了"官位至上",从而助长了权力至尊、权力崇拜,"一权在手,谋财谋色谋事谋官自然成",谋私出现多样化;公共资源部门和公职人员权力寻租、冒名顶替、公共私利等形式多样,特权使用隐蔽化,办事没有关系难成事,办事人情关系网络化;工作起来讲档次、讲气派、讲体面,职务消费奢侈化。
种种这些是与党的纪律规矩相对立的,是水火不融的。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纪律规矩观、自由观,充分认识到纪律与自由是相对的、统一的。只有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纪律,才能拥有个人的自由;相反,违反了纪律规定,就会受到处罚,没有个人的自由。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公序良俗,对党员干部来说都是铁的纪律,必须对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存敬畏之心,自觉执行,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而不能有丝毫的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