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杜小康热爱学习,善解人意,他休学后,偷了同学的书来自学。桑桑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骑自行车,但杜小康却看透了他的心思,教他骑自行车。他和细马的经历有点相似,他们的家境都曾一落千丈,他们都坚强的面对困难,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
这本书真的很美很感人。《草房子》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在最近的几天里,我怀着好奇的想法,看起了一本曹文轩这位大作家写的书——《草房子》。里面的内容深深感动了我,也让我更加明白了人间到处都有宝贵的真情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写了许多可爱、活泼的孩子们:聪明机灵的主人公桑桑;一个天生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和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但令我落泪的是艾地这一章。那时,原本的秦大奶奶因为自己不想搬家,想留下来,而把自己养的鸡呀、鸭呀、鹅呀,放进油麻地小学,来捣乱学生在校园里的秩序,还不顾自己干干净净的衣服,就在地上打滚,看别人还不让她住这。但我读着读着,秦大奶奶整个人都变了,她为了救一个油麻地小学的学生乔乔,奋不顾身跳下河去,把乔乔救了上来,而自己差点就还有一次,她为了油麻地小学的南瓜,而丢了自己的性命。
我看完了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更告诉我们美是无处不在的。
在我心中秃鹤是一个外形奇怪却善良可爱,为人和善的小学生。
秃鹤小时候长长的好看的脖子上支撑起一颗光溜溜的脑袋,同学们都喜欢摸他的头。随着年龄的增长,秃鹤的自尊心越来越强,不让别人叫他的外号,更不允许别人摸他的头。他的同学桑桑是一个极其顽皮以炫耀自己,博得大家关注的男生。他经常捉弄秃鹤。汇操时由于秃鹤外形特殊,老师不愿让他参加,他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报复了别人的轻慢与侮辱。从此他受到了众人的冷落。终于在一次文艺会演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角色,并且努力练习将人物演得活灵活现,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在我心中秃鹤是一个外表特殊的男孩,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时他也曾感到过无助和孤独,但是他通过自信向大家证明了自己。
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一书它是著名的作家曹文轩写的,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就是秃鹤、杜小康还有细马。秃鹤的原名应该叫陆鹤,因为他是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同学们都他叫秃鹤,秃鹤后来被狗咬伤腿成了残疾人,他为了自已的尊严参加了一个话剧叫《屠桥》最后他们演的很出色,秃鹤要回了同学对他的信任。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的首富,同学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没有皮裤带,而杜小康从一年级就有了一条皮裤带。一般人家小孩一年四季只有两季的衣服一套单衣,一套棉衣,而杜小康有一年四季的.衣服。他上四年级的时候就有一辆自行车,那时全校都没有骑自行车上学的。杜小康爸爸一心想发更大的财,用几代人积累下来的钱买了一条大船搞运输,不成想到在一次输过程中出了灾难。从而使杜小康家彻底破产,他爸爸得了一场重病,杜小康不得不退学挣钱为爸爸治病。
假期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让我难以忘怀。
本书讲述了桑桑在油麻地过完了他的小学生活,这六年的生活,让桑桑铭刻在心,终身难忘,他明白了什么是酸、甜、苦、辣……
故事中的人物鲜活生动,感人至深。勤奋刻苦的纸月,能说会唱,写得一手好字,在她的影响下,桑桑改掉了身上的毛病。调皮的桑桑,聪明、讲义气,为了救纸月,他和别人打了起来,为了帮助杜小康,他把卖鸽子的二十元钱统统给了杜小康。坚强的杜小康,为了让不再富裕的家重新富裕起来,他无可奈何地告别了学校,和父亲一起去放鸭。倔强的细马,为了让邱二爷的病快点好起来,便天天上山去放羊……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承担着自己的责任。
同样的童年,不一样的生活,和书中的人物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要幸福得多。当纸月在刻苦学习的时候,我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当细马一早赶着羊上山时,我还在甜美的梦境中;当杜小康外出放鸭吃尽苦头时,我则在公园里开心地玩耍……
所以,我应该好好地学习,不辜负这幸福的时光,只有这样,长大以后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才能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本书写了桑桑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发生的事情,还有离开油麻地去县城的事。
有一次,秃鹤被一只野狗狠狠咬了,于是他想夸张一下,因为他要引人注目,所以拿了一根拐棍,慢慢的走到教室,但没有人愿意问他:"你怎么了?"班主任也没管,除了一个女生问了他一下,这让他伤心不已。
油麻地里有一位家庭厚实的一户人家,就是杜小康一家了,他成绩很好,不但是班长,而且还有一辆自行车,生活比较好。
还有一位叫秦太奶奶,有一次,她去干农活差点死在了水田里面,是别人用牛开进了水田里才救了她一命。
最后,桑桑被检查出了鼠疫。后来他的病被一位治疗这种病的高手治好了,但因为他爸爸工作的原因,所以他要去县城,跟他的同学一一告别。
杜小康,这个书中最富裕人家的儿子。最高傲和成绩最好的学生。在自己的人生之花正欲骄傲的开放之际,父亲做生意赔了,家道从此中落。
辍学后的黑暗顶替上学时的辉煌铺天盖地地袭来,前途在黯淡中闪烁。如一朵含苞待放之花突遇暴风雨的袭击,没成功盛开却成功地凋谢了。可是,让我叹服的不是他有多失败,而是在失败中他有多淡定。他是高傲的,
所以本就是孤独的。可是生活偏偏又在那时充当了个编剧的角色,要让他长驱百里去放鸭。他才12岁,正是读书的年龄。你能想象半年或一年没有人与你说话,而只能与芦苇孤语有多寂寞?你能想象长时间见到炊烟却见不到
人影有多落寞?你能想象在读书的年龄舍掉书本和亲人去放鸭需要耐得住多大的寂寞?
耐得住寂寞这是杜小康给我的启示,也是他长大成熟的代价和迈向成熟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