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校长是校(园)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真正做到将校园综治工作同其他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真正把校园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并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坚决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请求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迁就,坚决落实"治安一票否决权"。
2、学校将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创安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渗透各种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实现创建"平安学校"的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3、学校调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领导小组,将门卫、住管纳入领导组成员,针对校园的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
4、建立校园普法、综治特别管理机制,聘请镇派出所刘湘语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解斐为责任民警,让司法干部参与校园管理,加强普法宣传,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5、学校应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学校"活动,将学校的综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到学校的每个师生、校园角落,使每位师生都有校园综治的思想。
1、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中心校要认真按照上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三个提高、二个转变、二个推进"既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推进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定的基础。
2、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真正认清责任,从而提高师生的责任感。学校还要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以及其他活动(如校会、班会、队会、家长会和家访)大力宣扬校园治安综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当地实际、特点介绍《未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和《自我防范的安全常识》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反邪教育和禁素教育。利用数字放映机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师生的反邪、禁毒教育工作,以崇尚科学,珍爱生命为主题,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净化校园,确保校园稳定。
5、学校要对师生进行法制知识、安全常识的教育。以法制副校长办讲座为形式,每学期要开展两次以上全校性的法制知识、安全知识教育。力求要有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行政管理、师生员工学习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着重有系统地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教师法》、《消防法》和《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知识》,并开展各种知识讲座与竞赛。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安全常识,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和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学校应以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形成人人都来关心学校安全工作。活动要做到主题明确,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可安排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每天上午、下午第三节课的教师要利用一、二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天天提醒学生的安全意识。
1、健全各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即每学期进行两次全面性的检查,平时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各项工作记载,确保学校稳定。
2、层层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每学年度中心小学校长分别与中心全体教师,中心校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建立各种报告制度:⑴月汇报制度。⑵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⑶春、秋游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制度。4、严格门卫制度,加强值勤值班。学校每天都要有行政人员带班。要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管理,如财务室、图书室、实验室、器材室、电教室等要达到安全"六合格"标准。各重点要害部位防护设施齐全,落实"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