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定信仰,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不散布违背党的政治纪律言论,不发生损害公共利益及医院形象的行为。
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基础,以满意为标准,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四、端正医德医风,恪守医德,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不以医谋私,加强与病人的联系沟通,建立诚信关系。
五、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廉洁行医,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遵守医学伦理道德,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七、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通过全院职工大会、院周会、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红包"或其他馈赠;严禁医务人员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对凡有违犯者给予严惩,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件件有落实。
八、完善监督机制,降低医疗成本,维护患者利益。坚持质量安全管理的动态持续改进,坚持狠抓制度的落实。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降低医疗费用。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费用控制制度,建立费用信息监督反馈机制,随时调控,通过严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限制大处方,引导临床合理检查治疗等手段,努力降低药品收入所占比例。
九、维护医学圣洁,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以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民。明确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狠抓落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实现以比较低廉的价格为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推动威海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造福人民为目标,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