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在审判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不强。
(二)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提职、晋级等问题上,想得多的是自己应该得到什么,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集体都做了什么。在从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着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
(三)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审判应该独立。对市委、市政府过问的案件及市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这是干扰法院独立审判。
(四)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审理复杂案件、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五)在纪律作风方面,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工作作风比较松懈,在审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200x年,我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将一次庭审笔录丢失。此案审理结束后,败诉一方当事人以此为由到处上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