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落实。环保部门和各企业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应急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精干力量,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及时解决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要在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帮助的基础上,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环保、安监等部门。各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围绕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和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环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
(二)强化机制建设。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在环评审查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时,要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明确要求。在日常环境执法中要把环境应急管理作为重要检查内容,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环保、公安、消防、安监、卫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协同应对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效能,加强对高污染、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区域流域联合预防、联合执法,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评估和控制,指导企业加强风险监管,减少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动态管理。要通过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各类风险源的数量、生产、储存及风险防范措施,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要做到四个清楚,即:风险源物品底数清楚、环境安全隐患清楚、检查记录清楚、整改落实情况清楚,并针对不同的环境风险落实相应的措施。特别是对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在重点时段、高风险期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应急值守人员要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要详细、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按有关要求做好信息调度和报告工作,并根据事件的初始情况、发展态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判定事件的等级,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能力建设。各企业要积极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服从调度"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完善台帐记录,确保专物专用。同时,要按照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环境应急处突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综合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环境应急体系。
(六)强化预案管理。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通过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预案编制、评估与演练等工作,确保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预防预警、应急指挥、应急处突、应急保障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对突发环境事件要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统一调度、整体联动,迅速排除污染源,采取多种综合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同志们,环境安全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大家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快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