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案修订领导组。市、县两级要成立修订预案领导组,市(县)长任领导组组长,专职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发布、修订总体指挥工作;各预案单位为成员单位,单位一把手负责本单位预案修订的全面工作,力争年底前修订完毕。
2、专项预案。市23项专项预案修订要完成过半任务,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大食品安全等12项,各县(区、市)要结合各自预案实际完成过半任务,未发布专项预案的要在8月底前全部发布。
3、部门预案。具体修订内容包括道路运输、气象灾害、危险化学品等,共计16个单位22项部门预案,6月底前未发布的必须发布,已发布的要修订。市、县两级部门预案修订年底前要完成年度计划的1/4。
4、预案"四进"。各县(区、市)、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进应急预案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全年计划的70%,各行政村年底前要全部完成。
5、预案演练。各县(区、市)、开发区管委会的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每年必须演练1次,可进行专项演练,也可综合演练;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企业、学校、医院、社区、人群集聚场所(车站、商场、旅游景点、餐饮及娱乐场所),每年必须有30%的单位进行演练。市应急办在检查时要以各单位的演练计划和报告为准(预案要人手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