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第二节课时,我正在批改学生作业,有两人敲门进来后就开门见山地自我介绍,容不得我作准备应付。推销员说:老师你好!我们是从xx小学过来的,经他们允许后向咱们学校的学生推荐这本百科全书。来人很有礼貌地说着并递给我一本厚书。我竟木然地接着并听他又滔滔不绝地讲着。
他继续说:"咱这本书原来是精装本价格昂贵,现在是简装本,价格非常便宜,又特别实用。请老师给通融一下,我们跟学生宣传一下。"他们滔滔不绝地讲,而我当时也好像中了魔一样鬼使神差地配合他,让他们跟学生推销此书。这时,他才递上了一个水杯,并赠送了一本书。我极力推辞但无济于事,也就接受了。
当时我还提醒他们说:"按规定,我们是不能让你们来向学生推销书的……"没等到我把话说完,他又点头称是,笑脸相迎道:"是,是,这个我们也懂得,我们已经跟xx小学的领导打过招呼了……"于是我就信以为真地轻信了,不再质疑追究,现在想来自己还是太幼稚,欠思考。实在是不应该!
为了节省时间,不耽误学生上课时间,我让他们于课间操时间跟学生做了宣传,然后老师们又帮助他们收了钱,只为了学生能够对书感兴趣,能够看到有用的书籍——农村的家长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意识陪孩子去书店买书。没有其它任何非分之想。
说真的,我并不是贪图那点小便宜才配合他们的。现在我对那些推销员是深恶痛绝。他们评委巧舌如簧、用花言巧语和糖衣炮弹将我这个单纯善良的无任何"作战经验"的人拉下水。实在可恶!但细反思,也不能全怪他们,也根本不是单纯善良惹的祸,完全是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太低,警惕性太差,防御外界侵害的能力太低。为什么当时就不能三思而行呢?为什么就不能跟校长汇报请示一下呢?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唉!悔不当初!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就只有"吃一堑长一智"吧!
我知道一切理由都是推托责任的借口。我不会推托责任,只有引以为戒,下不为例。做了错事及时反思并醒悟,不再犯第二次错,就算是进步吧!以后我坚决不放这些人进入学校,不跟他们讲情面,更不会纵容协助他们做违法犯纪的事情。孰不知,你跟他们讲情面,他们却在帮我们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