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居)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将工作理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型,将服务贯穿于全部工作始终。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以村(居)党建为核心,村(居)服务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治理运行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自治体系。每周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对案发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公共安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和准入清单,进一步巩固社区减负成果,切实为社区松绑减负,推进城乡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新型村(居)管理服务机制,围绕主动为村(居)民"服务"和自觉接受村(居)民"监督"两条主线,全面推进"四民"村居建设。加强治安防控,健全和完善村(居)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夯实"民安"基础;完善服务体系,推进社会化服务,畅通"民便"渠道;繁荣村(居)文化,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升"民乐"指数;开展助老扶幼帮困,健全村(居)特殊人群服务与管理帮教体系,打造"民康"工程。发挥社区"五老人员"示范引导作用,察民情、解民意、化民忧、聚民心,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关注农村"三留守"人员,建立社会捐赠、结对帮扶、邻里守望、医疗保健、文化下乡、精神慰藉等长效机制。
5、加强依法治理。加强《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法加强村(居)自治。加强村(居)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和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议制度。创新和完善农村治理机制,全面推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议和"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强化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权服务,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把群众利益维护在基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0%以上。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加强"两个中心"与社区民情服务和维权服务联动联勤机制建设,建立民情受理、限期办理、公示监督、跟踪反馈运行机制;建立村(居)服务清单和服务流程,完善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监督评价机制,推动村(居)民民情服务多向互动。
6、加强吸毒人员排查。从全局的高度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持续保持"大收戒"工作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加大对吸毒人员排查力度,摸清吸毒人员底数现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能管控。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吸毒人员信息采集、管控、帮扶、宣传工作水平。
7、加强开展反邪斗争。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深入开展对邪教组织的专案工作,对危害严重的骨干分子要依法予以打击,对受蒙蔽的群众要采取办班培训、帮扶帮困、安置就业等形式进行教育争取,不断挤压邪教组织的滋生空间,不断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