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园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园长负责制,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园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
2、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食堂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食堂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向儿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9、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0、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