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汇报、分析制度。各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及1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每月均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汇报和通报上月及上季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月有汇报、季有分析、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汇报会和分析会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下发至有关单位执行并存入安全生产档案。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各镇、办事处及大部分超过300人以上的单位都建立了安全生产档案,但仍不够完善。今年,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均要按要求完善专门的安全生产档案,设立专门、规范的安全生产档案室(柜)。各镇、办事处、职能部门在上半年完成,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年度内完成60%。
3、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演练制度。各镇政府、办事处和区直各职能部门及100人以上的单位,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和使用工人较多的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同时每年至少要举行1—3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归档。
4、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必须从源头抓起,将关口前移,一是把好招商引资关。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污染环境、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行业和项目,都不再引进;已引进的要逐步消除。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是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行业,先由有关部门严格把好审批关,从严做好前置审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者均不予审批。已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安全许可,加强监管。
5、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制度。一是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办事处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统计人员,每月按时向区安委办、区安监局汇报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情况,遇有重特大事故要及时报告,每月月报要有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二是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区安全信息平台已在20xx年4月份和市安全信息平台联网。要求各镇、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在今年内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网,并与区安全生产信息网联网。
6、建立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今年开始,凡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7、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据《决定》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精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考核取得《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实行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今年内,全区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率要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