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监管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监管;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要对食品安全四员进行四次专门培训,让食品安全四员能开展工作,会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人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从201X年7月1日起,食品安全四员必须开始履职工作,要及时上报并监管好农村家庭举办的规模超过五桌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等等宴席,摸清并上报并监管好各村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统计、上报并监管好农村宴席从业人员。(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村委会)
道路交通监管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四不像载货汽车、非法校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乱停放、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和危桥的排查和治理防范工作(责任单位:公路站)。
消防火灾监管方面:要深刻汲取今年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消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重点对建筑设施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重点岗位人员值班,人员培训上岗以及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要强化隐患整改力度,确保整治到位(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加强对加油站、液化气站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
建筑工程监管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坚决取缔非法的建筑施工队(责任单位:住建所)。
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预防学生校园侵害(责任单位:中心校)。
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注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社保所、卫生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