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xx年秋季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将在xxx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根据招生方案开展现场招生工作。现场招生报名工作在20xx年5月9—10日进行(摇号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再另行通知)。
(三)20xx年6月15日前发出《入园通知书》。提交入学申请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办理注册的时间另行通知),视为放弃xxx街中心幼儿园学位处理。
2、报名时间:20xx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30时(如在报名时间内未能前往现场报名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处理。)
3、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好《xxx街中心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5)《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其首页、第二页、"现居住地查验记录"页共三页的复印件;广东省户籍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生母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查验合格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其首页、"查验记录"页共两页复印件)。
(说明:计生证明是教育部门配合计生部门开展计生管理工作需要,不与学位挂钩。)
(9)具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各高校教职工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xxx街辖区内10所高校在职教职工的证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职任教证明,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盖高校人事部门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xxx街辖区内楼盘业主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查册证明(有效期内)。
③xxx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报读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其任职证明,单位领导签名,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0)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报名时提交资料的,报名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可在20xx年5月15日前补交。资料接收地点:xxx街中心幼儿园一楼办公室。
1、xxx街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材料审核及新生报到等各项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不认真核实幼儿资料,甚至参与招生弄虚作假的人员,将视情节予以组织纪律处理。
2、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0—34xxxx),接受群众监督。
3、报名资料造假者将取消其小孩入读xxx街中心幼儿园的资格,并向相关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