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概论、犯罪论部分:刑法解释方法;不作为;因果关系;故意(明知)的认定;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身份;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共犯的成立;共犯责任(一部行为全部责任);共犯人种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共犯的处罚原则;部分共犯人中止;想象竞合犯;牵连犯;事后不可罚行为;法条竞合犯。
2.刑罚论: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减轻处罚的适用;自首、立功的认定;累犯的认定;假释适用的条件;缓刑的适用和撤销;数罪并罚的原则。
3.侵犯财产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4.贪污贿赂渎职犯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
5.经济犯罪:非法经营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洗钱罪;窝藏毒品毒赃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著作权罪;逃税罪。
6.侵犯人身权利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
7.扰乱社会秩序罪:伪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公务罪;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
8.其他罪名: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为境外组织、人员非法提供秘密、情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