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呈现关于西欧庄园法庭审判案件的纪录片并提问:庄园法庭的机构组成严谨吗?
学生回答:不严谨。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也不像现代法院那样随时开庭,一般是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批问题而开庭一次。法庭开庭的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宅第的厅堂,有时在教堂,有时就在庄园里的大树下。
教师总结:我们能看到庄园法庭的人员组成、开庭时间、开庭地点都是不固定的,带有一定的随意性。
教师引导:那法庭在审判的过程中究竟以什么为依据,又是怎么处罚犯罪人员的呢?请同学们结合史料以历史兴趣小组为单位在5分钟的时间内进行讨论。
学生代表回答后教师总结:法庭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惩罚各种违法行为的基本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罚金全部归领主所有。出席法庭是佃户的义务,没有经过领主允许而无故缺席,也会被罚款。
教师引导:通过对材料的解读,大家还能获取到哪些信息呢?
学生回答:庄园法庭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和婚姻的纠纷,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也都要通过庄园法庭进行审理。
教师总结:领主可以凭借法庭奴役佃户,佃户也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有权参与案件的审理。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