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2-3-92)
A.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C.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抽逃出资。垫付出资的约定有效,该约定并不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2-3-93)
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资格。实际出资人在实体上仅仅能基于合同主张权利,在程序上可主张确权之诉;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给实际出资人属于股权外转,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