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种是英国的J·蒲莱士提出来的。成文和不成文是以有没有统一法典为标准。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
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以英国为代表,极少数国家实行的是不成文宪法,美国是成文宪法国家的代表。
刚性和柔性宪法。是以制定和修改程序严格不严格为标准划分的。
成文宪法可以于刚性宪法划等号。美国为代表。柔性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划等号。英国为代表。
凡是以君主的名义颁布的,叫做钦定宪法。民定宪法是以人民代表机关代表人民颁布的。由君主或者由人民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称为协定宪法。
1814年法国宪法,1848年的意大利宪法,1889年日本宪法,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等都属于钦定宪法。
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典型的协定宪法。资本主义早期制定的宪法文件都是在国王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和议会所代表的资产阶级达成协议后制定出来的宪法,是典型的协定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