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秋实,岁月潇湘。一转眼,期盼许久的社会实践就过去了。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已是第二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中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
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中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七天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
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在这次实践中,让我很有感触的一点就人际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社会上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但是具体多么复杂,我想也很难说清楚,只有经历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为了工作走到一起,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要跟他(她)们处理好关系得需要许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
我想说的一点就是,在交际中,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些东西,那我们就学着适应它。如果还是不行,那就改变一下适应它的方法。这让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招’难!”意思就是说:在家里的时候,有自己的父母照顾,关心,呵护,那肯定就是过得无忧无虑了。但是,只要你去到外面工作的时候,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是靠自己一个人去解决,在这七天里,让我学会了自强自立!
凡事都要靠自己!现在,就算父母不在我的身边,我都能够独立!学校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炼,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学校,只有正确地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中学生的自身价值。
今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中会不断地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
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知能力也就会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知的决定作用,而认知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知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知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知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知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参加工作打基础。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我们不仅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而且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习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
几天的暑假社会实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未承担过什么重要的工作,却也坚守本职,勤于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我们适应社会的能力。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
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初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社区服务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应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实践,不仅锻炼着我们的意志,它更大的作用是丰富着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磨练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