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团要齐抓共管,做好"推优"工作。各党支部及团组织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推优"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工作联席会制度、联点培养制度、协同考察制度,各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并配合党组织抓好教育培养工作,把培养成熟的优秀青年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突出重点,抓好教育培养工作。各党支部要抓好本单位优秀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四定一训"的办法,突出培养教育。"四定"即定人培养、定期谈话、定岗帮带、定期考察。"一训"即进行集中培训。通过教育培养,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
3、严格"把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接收新党员的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即:把好政审关、考察关、培训关、评议关和转正关。做到"五个发展""四不审批",即: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训考察的不发展;未经党组织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及格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未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不发展;28岁以下青年没有经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组织部门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监察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有可疑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决克服盲目降格发展和突击发展的现象。同时,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考察预告制和责任追求制。
4、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镇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范畴和年终考核内容。各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和查处党员发展中的问题,并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情况,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