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x年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与各单位、部门、村、企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项目工程签订《官仓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村、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由镇安委办牵头,督促各单位、部门、村、企业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尤其是煤矿、硫精矿、砂石厂、砖厂、电厂等,必须将制度置墙,并报镇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这一总体目标,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制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安全生产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负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生产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严格制止并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四)加强安全规程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各安全生产单位每个季度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规程的培训,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使每一位员工在施工作业中,自觉遵守着规定,配带安全用具,细心听取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任务。对于有违反安全规程及分工不明确时,以及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得匆忙开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有权制止并拒绝执行。
(五)定员包保。对煤矿、砂石厂等企业实行定员包保制度。对煤矿,由安委办督导,安监站具体指派人对我镇两对矿井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对非煤矿山,由安委办督导,企办负责派人对砂石厂、砖厂、电厂等实行定人"包保"。层层落实责任,安全分工到人。
(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安委办组织企办、国土所对全镇内的煤矿、无证小煤窑易反弹点(官仓村、石皇村、羊复村等)、砂石厂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组织派出所对道路交通、社会消防、民爆物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组织卫生院对食品药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七)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的汇编及发放、总结及社会评估。
(八)安全检查制度。镇安委具体指导,由镇企办组织人员每周对镇各安全生产单位、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勒令其整改,确保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九)安全例会制度。安委办必须组织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各企业、村以及各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每个委度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例会,回顾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安排好下一委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