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一)制度建设是基础。有章可循是管理的基础,制度的完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实践中将制度不断完善。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前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因此,应切实教育每一名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违章违纪早晚会铸成大错。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不了会导致问题更多。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分明,严格考核,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大力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二)责任落实是根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键是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谋划实实在在的发展,不断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居其位、谋其政”,“谁主管、谁负责”,这在《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就是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组织落实是支撑。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工作量多、任务重,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抓好人、物、环境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和工作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平稳发展提供了组织基础。
(三)监管落实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主体受市场化的日益影响,原来单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出现了结构上的多元化,传统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必须坚决强化监管。这就要求安监部门俯下身去,沉下心来,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查明问题,全面了解面上的安全状况,做到胸中有数;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督促整改,跟踪检查,直到彻底解决,发挥综合监管的重要职能。
(四)整治落实是关键。专项整治是针对事故多发易发部位和环节进行的治理活动,通过彻底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达到釜底抽薪、化险为夷的目的。实践证明,在事故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基础、遏制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如化工专项整治、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等,通过专项治理,确保了安全形势的稳定。今后还将加强针对性,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深化专项整治,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